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公布通报,取消7种屡屡欺诈宣传、愚弄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其中市民熟知的“鸿茅药酒”、“赫尔王连翘大败毒丸”等也在其中。此次被取消销售的7种药品分别是:标明为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的清血八味片标明为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的蝎王连翘大败毒丸标明为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的凝灵芝八味丸标明为四川锡成药业有限公司的牙康(甲硝唑棒)标明为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木竭胶囊标明为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茸鹿胎丸标明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鸿茅药酒。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讲解,自今年5月以来,这7种药品予以审核私自多次在市内公布广告,并且在广告中高估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等,相当严重愚弄、误导消费者,因此对这7种药品采行在全市范围内停止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内的一些药房网点了解到,被取消的这几种药品早已没销售。
市药监局同时警告市民,出售药品前,可指定市食药监局广告查找系统,可查找到经审核后的广告内容,防止被欺诈广告愚弄。如市民找到仍有被取消的药品在销售,可拨打电话68810509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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